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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测院公司召开《海砂鉴定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审查会议

2021-04-02 1867

2021年4月1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在辽宁省物测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海砂鉴定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审查会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处和科技外事处作为标准的提出单位和归口单位参加会议,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列席会议,辽宁省物测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参加会议。标准审查组由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郑伟等5位专家组成,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交流质询和认真审查,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

 

 项目在辽宁省的近海海域岸带上采集有代表性的海砂和在辽宁省陆域范围内主要河流河漫滩阶地上的河砂及陆域冲积平原上采集代表性陆域砂样,在2个海砂工作区(营口和绥中)、8个河砂工作区(六股河、浮渡河、小凌河、大凌河、辽河、碧流河、太子河及浑河)及2个机制砂厂共采集海砂、河砂、机制砂有效样品共1580件。

 

 

在此基础上进行实验室检测。通过归纳总结分析,建立砂样数据库,通过样品主要离子浓度和物理特性参数的统计对比分析,制定出台适用于辽宁省省域范围内区别海砂和河砂鉴定技术规范。

 

 标准采用的海砂鉴定方法、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对于规范我省海砂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具有指导意义,填补了省内空白。这是我公司首次参与起草辽宁省地方标准工作,为拓展业务领域开辟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