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5号)、《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安委会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辽安委〔2017〕45号)及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令,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开创劳动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经物测院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于11月13日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会议,机关全体员工、二级单位安全员参会,会议由副总经理李绍伟主持。
会议宣读了《辽宁省物测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明确机关各级、各部门以及野外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李绍伟要求各部门、二级分公司必须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严格遵守、落实《辽宁省物测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明晰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平稳、健康、安全的完成2020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