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测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就《辽宁省海砂鉴定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随着砂石价格不断上涨,非法开采情况时有发生。非法开采海砂使我省砂质岸线不断退化,破坏海底生态环境。非法开采海砂去向难以控制,一旦流入建筑市场在建筑中滥用海砂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严厉打击我省非法开采海砂行为,保护海洋矿产资源,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0年6月起,受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由辽宁省物测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会同省内砂石生产、销售、应用企业、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辽宁省海砂鉴定标准》,为监管违法违规开采或使用海砂行为、日常执法,依法依规保护海砂资源,规范海砂使用提供依据。
地方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在辽宁省的近海海域岸带上采集有代表性的海砂和在辽宁省陆域范围内主要河流河漫滩-阶地上的河砂及陆域冲积平原上采集代表性陆域砂样,完成采样过程,在此基础上进行实验室检测。通过归纳总结分析,建立砂样数据库,通过样品主要离子浓度和物理特性参数的统计对比分析而形成的。
《辽宁省海砂鉴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共8章,主要就样品鉴定、评价指标体系、质量要求、样品获取与保存、鉴定报告等方面作出规定。
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